颱風天上班要怎麼補償員工會比較好?



一早醒過來之後想說難得這麼早,某人之前又一直想吃麥當當早餐但又沒吃到這麼多次,就在想颱風天當天賣噹噹會不會沒開?
想當然爾,我沒猜對,不過某人也開心地吃到了它的賣噹噹早餐了。

這時就在想,這些颱風天還出來加班的店員們真辛苦,不知道這些店員是否真心地為了四個小朋友,頂著風雨上班。就我們所知,通常颱風天上班每家公司的給予的報酬方式不一樣,有的是給予補休,有的是給予多一點的薪資。是否有甚麼遊戲機制可以讓他們的努力得到最大的回報呢?

#賽局理論 #遊戲系統設計 #颱風假



假使是比照勞基法或由法律來限定颱風天上班的最低薪資呢?這樣感覺有點帶頭違法,而且一旦限定了底標了,也可能這就是加班天花板了,就像當初的最低薪資22K一樣。

老闆只要說這是依法辦事,勞工就無法爭取到更好的權益。(政府真是是好心做壞事的代表)

假使是採用公開投標制,老闆在前一天舉辦一次投標,投標價最低的人就來上班如何?

感覺好像有點太買方市場。當然可能會有人為了討生活或討好老闆,投了極低標,間接壓低市場價格,養成慣老闆。

也可能員工們串聯好一起哄抬加班薪資,不過基於人性,串聯失敗的可能性會隨員工數量增加跟著增加。

同時由於各職業別、員工能力的薪資水準本來就不同,價低者得,本身就很有問題。老闆看起來是嚐到了甜頭,但最後可能損失會更大。

假使是限定拍賣制,老闆在前一天18:00開始丟出底標價格,隨時間慢慢增加底標,預定21:00結標。比看看哪個員工先按耐不住,率先答應上班呢?

雖然比較親賣方一點,不過由於高標握在出錢的人手上,很有可能到結標時,出的價格還是很不讓人滿意,造成流標的可能性大增,到時候找不到人來上班,苦到老闆。所以老闆也不見得能接受這樣的作法。

同時這兩種做法,亂投標後不遵從團體決定的員工,在日後工作上也可能受到排擠(多次賽局之囚徒困境),也不見得是個好做法。

假使是種子競標制呢?

1. 當天排班的人可以享有一定比率以上之薪資(如日薪1000,當天薪資為1.5倍 1500元,也就是老闆願意出的最低薪資)跟優先上班權。

2. 有班的人投票決定來不來上班。

3. 同時所有人藉投標決定颱風天當天上班的薪資。

4. 缺工由其他最低標的人遞補。

5. 於結標時同時公布缺工人數與投票結果。

如投票公布後,缺工三員,依低標結果結果為 1500, 1700, 2000, 2500,3000....
則當天薪資為全員2000(或2倍薪資)。
缺工四員時,則全員薪資為2500(或2.5倍薪資)。

這樣看起來好像比較平衡一點。同時兼顧員工與老闆。讓想賺錢的人來賺錢,也讓原來被排班的人心裡好受一點。不過缺點就是投票比較複雜一點,非中小企業可能不好計算薪資。

缺工少,就爽到老闆,缺工多就爽到員工。有班的人會盡可能的投高標,沒班的人又會壓低底標好讓自己可以進入缺工行列內。

老闆最壞的狀況是當天的人都不上班,只好付出缺工遞補的最高標。不過一樣依據人性,當天上班的人已經有優先上班權了,最後放棄的人會與當天的最高薪資失之交臂,所以放棄與上班的人的比例會大約持平,不會過高或過低。

不知道這樣的系統是否還是有漏洞?可以作弊的方法?或其他更便捷的方式呢?

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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